我认为,体罚不等于惩罚!体罚带有伤害性,而惩罚是一种惩戒,是约束教育。
从法律角度上讲,明显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都构成伤害了,缝了六针啊,如果家长监护人做伤残鉴定,构成轻伤,要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不管怎么样孩子的心理障碍一时挥之不去了!
从教育上来讲,教育部门有明文规定,严禁体罚学生,幼儿心理学上对学生经常体罚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对其他学生心理也有影响的,体罚学生是老师无能的表现!威信是建立在学生尊重、仰视和敬佩的基础上,不是靠武力征服的!
我认为这位打人的教师资格证应该吊销,再也不适合当教师了,应该予以开除!监护人应该报案和做伤害鉴定、心理检查再追究责任。
很多人把惩罚和体罚混为一谈。惩罚是老师理智理信做出的,而体罚是老师带有情绪和失去理智的决定。人都有劣根性,成年人都要靠法律和道德标准约束和惩戒,何况启蒙开窍中的孩子呢?孩子不懂自律,需要正确引导、取发、关怀,也需要惩罚!
有时候,老师也是无奈。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上面卡教学质量。通考,给老师排名次。名次,在后面的,找原因,扣绩效工资。💰多少?不丢人。所以,对不做作业的学生,也很生气的。两头不讨好。这个老师的做法,也有点过分。别为了个名次,丢了饭碗。
我不反对打骂教育,但一定要把握好分寸,以不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底线。打骂可以成为一种教育手段,适度打骂可以激发学生的自尊心,锻炼学生的受挫能力。因此任何形式的打骂都应以达到教育目的为前提,并保证不会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超过了这个底线,或者无关教育目的的打骂都应该严厉禁止。
现在的孩子在溺爱中成长,有自恋情结,在家里是“小皇帝”,打不得、骂不得,象温室里小苗,经不起风雨洗礼,心理脆弱,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目中无人,以自我为中心,仿佛地球都要围着我转!
大多数学生都是独生子女,性格孤僻,独来独往,不善言辞,或沉迷于电脑前,或低头沉醉于手机中自娱自乐,对上辈瞪眼睛,发脾气,甚至殴打,长期自由散漫惯了,对老师布置作业可以置之不理,目无尊长。这样的学生怎么能不惹老师生气呢?
当然,老师把学生耳朵揪伤确实存在过错。但从社会上来说,我们每个人都要举一反三,扪心自问一下,做父母的是否失职了,是否尽了监管之责!老师们对《幼儿心理学》是否认真阅读了,对体罚学生的严重后果是否有认识,威信是建立在学生对老师的敬仰和钦佩上,武力只能使学生恐惧和逆反!
伤害学生事件频发不是教师一人之责,而是需要家庭、学校、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向孩子灌输传统文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进行挫折教育、失败教育、抗击打教育,不能总是把最好的留给孩子,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少惹老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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