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居民用水价格分三部分构成,分别是:基本水价(含原水价格)、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根据公告,合肥市三级基本水价分别调整为每立方米1.78元、2.67元、5.34元。
同时,水资源费不分水种,调整为0.12元/立方米,上调0.06元/立方米;居民污水处理费暂不调整,仍为0.76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为1.20元/立方米。2017年1月1日起,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为1.40元/立方米。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规定污水处理费较低征收标准较后期限为2016年底,考虑到居民用户的承受能力,减轻对工业企业影响,此次水价调整才“分步实施”。
合肥市水价一览表
项 目 说 明
基本水价(含价调基金)
水资源费
污水处理费
到户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第一级
1.49
0.06
0.76
2.31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第二级
1.95
0.06
0.76
2.77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第三级
2.97
0.06
0.76
3.79
居民生活用水(未实行阶梯式水价)
1.63
0.06
0.76
2.45
非居民生活用水
行政事业用水
1.705
0.04
0.06
0.795
2.60
工业用水
1.705
0.04
0.06
0.845
2.65
经营服务用水
1.705
0.05
0.06
1.215
3.03
特种用水
7.175
0.06
1.765
9.00
说明:非居民生活用水在基本水价基础上分别加收0.04-0.05元/立方米城市附加费。
供水企业直接抄表收费的用户,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基本水价分三级:第一级,水量基数夏季(6-9月)每户每月14立方米(含14立方米),其他月份每户每月12立方米(含12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夏季(6-9月)每户每月14立方米-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其他月份每户每月12立方米-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20立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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