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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监察局有什么职能

2025-10-26 2 51kk

合肥市监察局有什么职能

建设监察大队职责是什么?

(一)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在市建设局的委托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职能部门移交、镇(区)及省级经济开发区等上报、群众举报以及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严格执法,秉公办事,铁面无私。

(三)对全市建设工程(含装饰装修)履行施工许可等建设程序、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造价审计、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部门移交的有以下之一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

1.未取得资格(资质)证书,超越证书规定范围,或者未办理进市注册登记手续而承接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检测、监理业务的;

2.转让、出借、出租、涂改或伪造图签、资格(资质)证书的;

3.未按规定办理工程项目报建, 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监、安监、监理、施工审图、业务合同备案等手续,或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4.未按规定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承发包活动中弄虚作假,或者中标后非法转包工程的;

5.未按规定进行造价审核审计的;

6.违反相关规定或因此引起质量、安全等事故的。

(四)对违反建筑节能、城建档案、竣工备案等建筑行业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工作。

(五)对违反全市市政道路、供气燃气、城市照明设施、节水等市政公用行业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工作。

(六)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清欠”处理等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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