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经市(县)外公安机关批准并已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录取和分配、转学、退学、开除的学生除外)。
办理材料
购房落户合肥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房产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4、迁入人与房屋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迁出业务。
安徽省合肥市编码 340100 市辖区340101 瑶海区340102 庐阳区340103 蜀山区 340104 新站区 340105 经开区 340106 高新区340106 包河区340111长丰县 34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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