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和市医保的区别如下
1、报销比例不同
省医保报销比例高于市医保。
2、办理地方不同
省医保只能是省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省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省养老统筹的办理。
市医保只能是市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市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市养老统筹的办理。
3、定点医疗机构不同
省级医保可以在任何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
市级医保一般只能在市级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
区别如下:
1.负责医保的直接单位不一样:安徽省医保是针对安徽省直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而市医保是负责市直单位的医疗保险;
2.报销标准不一样:安徽省医保的报销标准和缴纳金额都会要高于市医保;
3.承接办理机构不一样:安徽省医保需到安徽省养老统筹机构或安徽省人才代理中心进行相应的业务办理工作;而市医保是需在市养老统筹机构或市人才代理中心进行办理的。
(一)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本通知实施前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实际缴费或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的,应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用,仍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要求的,再补齐累计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用,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缴费率计算。
(二)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参保后连续缴费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限制。
1、本通知实施前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自本通知实施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手续。
2、本通知实施后失业的,自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手续。个人参保人员退休后每月需缴纳15元医疗救助金,享受随单位参保的人员的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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