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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一家培训学校吃了过期食品,出现肠胃不适的情况,那应该是举报售卖过期食品的机构,还是向学校主张权益呢?

2025-07-26 1 51kk

孩子在一家培训学校吃了过期食品,出现肠胃不适的情况,那应该是举报售卖过期食品的机构,还是向学校主张权益呢?

孩子在一家培训学校吃了过期食品,出现肠胃不适的情况,那应该是举报售卖过期食品的机构,还是向学校主张权益呢?

我是合肥人,孩子在一家培训学校吃了过期食品,出现肠胃不适,住院治疗8天,花去医疗费8000多元。请问律师 :我是向售卖过期食品的机构,还是向学校主张权益?

首先这位求助者要确认小卖部与校方是什么关系。假定这个小卖部没有营业执照,并且是在学校内部购买的,求助者可以直接向学校主张维权。除此之外,求助者还可以向生产厂家和销售者主张维权。

谢谢悟空邀请。孩子是在学校吃的过期食品出现肠胃不适,当然主要责任在学校,家长第一时间向学校主张权利,这要求家长拿出孩子报名该学校参加培训时学校与家长之间签订的培训合同,按照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提出赔偿,双方之间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按照合同纠纷以学校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至于学校与采购过期食品的商店怎样分摊赔偿费这与学生及学生家长关系不大,但学生家长一定要拿好证明学生是在学校吃的过期食品的时间、地点的证据和特别重要的该食品已经过期的证据以及孩子吃完过期食品后肠胃不适的医院体检等医院诊断证据及就医发票单据,最后就是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合同中关于学生培训期间就餐安全方面具体的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条款,这些约定条款越仔细越好操作学生家长越主动!当然可能还有一些本人没有考虑到的一些注意事项,请学生家长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找相关律师进一步咨询,学生家长越小心越仔细到法院开庭时就越主动,需要重点提醒学生家长的是作为原告方一定要把最后决定权即学校最终赔偿多少钱应该由作为学生的监护人或者是学生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的家长(学生未成年即为学生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如已成年则学生可写委托书的形式委托家长为诉讼代理人)最后决定!因为培训学校为法人机构,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委托的律师由律师事务所派出,为防止当今社会中一些拿不上台面的潜规则,学生及学生家长一定要牢牢掌握这最终的决定权!这是我多篇悟空回答中多次告诫头脑中没防备的一些受害者的忠告!

安徽的合肥一中和168中学哪个更好?

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没有什么好不好,只有合不合适。如果你天资聪慧,自主自觉,有很好的控制能力,宣中是你最好的选择。如果你不那么自觉,没那么多花花肠子,那还是来二中吧。要说师资,宣中的老师不一定都比二中好,但绝大部分要好。可话又说回来,宣中老师老师绝对没有二中老师负责任,认真,二中老师超乎你想像。作业量都很多,如果你认真,就不会有没作业的时候,如果你不认真,你会没有作业。宿舍的话宣中好,他们新宣中建的好些,二中陪读的比较多。剩下的因人而异,因为每个老师都不一样。宣中普通班和二中重点班,果断选择二中重点班,二中重点班太强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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