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办属于政府单位,是事业编制的单位,文明办通常都设在政府宣传部的下面,也就是宣传部的一个下属部门,不过这个单位通常是一个闲职单位,没什么实权,也就养一养闲人,有文明城市任务时,压力会很大,平时也就应付一下上面的检查。
一般是正厅级单位。
“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简称。它是指导“文明办”的组织领导机构。有中央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区级。“文明委”的组成人员,由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职务。比如“省文明办”,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当主任、副主任;各部委、厅(局)主要领导担当委员。“文明委”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决策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大政方针。
“文明办”是“文明委”下设的办事部门。同“文明委”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比如“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黑龙江省文明委”)下设“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简称“黑龙江省文明办”)。“文明办”的编制人员性质是公务员。全国各省(市)地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行政级别都不一样。例如省级“文明办”有厅(局)级的,也有少数是县(团)级的。
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为副团级武警警官,警衔一般为中校或者少校。 消防支队为正团级建制,其支队长和政委为正团级警官,警衔为上校或者中校。该单位下属的各处室为副团级建制,部门领导为副团级警官,警衔为中校或者少校。 消防支队是一支隶属于市公安局领导的现役部队,担负着指导、指挥全市公安消防部队防火灭火、抢险救援、执勤备战等多项社会消防职能。
消防支队的级别有两种,一是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消防支队,其级别为副师,支队长一般为大校警衔(或上校警衔),副师级,其下设的防火处则为正团级,处长一般为正团级上校警衔(或中校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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