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建市〔2020〕59号)。
根据规定,安徽省办理施工许可证流程如下:
第十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登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业务系统。
(二)建设单位上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的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三)对于符合条件的,发证机关应 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申报材料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发证机关不得对法定范围以外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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