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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某小区一居民因妻子怀孕倡议小区内养狗居民全部将狗送走,你怎么看?

2025-11-05 1 51kk

合肥某小区一居民因妻子怀孕倡议小区内养狗居民全部将狗送走,你怎么看?

99随便语:因妻子怀孕而贴出倡议书,显然无稽之谈。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城市内关于养狗的矛盾已经越来越激化,到了亟待解决的时候。

城市里到底允不允许养狗?

最近这些年,全国各大城市都面临着三多现象,即人多,车多,狗多

城市里的狗真是越来越多,无论在居民小区,城市主干道,公共场所,甚至公交车上,大型商场内,到处都能看到带着狗闲逛的人,以及无人看管的流浪狗。

每年各大城市里被狗咬伤的居民,不是十个八个,而是以千为单位,不夸张地说,狗已经成为城市里的一大公害,形势越来越严峻。

《家犬管理条例》第二条:
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生产(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发现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杀,以保证安全。

其实,我国早有规定,城市里是禁止养狗的!这部法规就是1980年制订的《家犬管理条例》,虽然年代久远,却一直有效!

但为什么,全国各地又存在地方性法规性质的养狗条例,允许养狗呢?

这里面存在巨大的误区。

全国各地养狗条例,普遍都在第一条写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严格说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①我国法治进程不完善,尤其在养狗这种”琐碎的事情“上,存在以临时措施取代法规的现象。②很多地方城市与农村的界限不容易区分,若真的禁养,操作很难。③城市里原本有人家养狗,很难做到一刀切。

正是由于种种问题,在实践操作中,”城市禁狗“这件事走样了!

所以,若是严格从法律规定看,我国的县级以上城市,都应当是禁止养狗的!

合肥某小区一居民因妻子怀孕倡议小区内养狗居民全部将狗送走,你怎么看?

哪怕目前的各地养狗条例,执行情况也很差!

严格说,全国各地的养狗条例,在一定程度上都有”违法“的嫌疑。但即便是这种养狗条例,在实际执行中,也完全走了样。

1,比如说关于哪些狗允许有条件养,哪些狗绝对不允许养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各地对于严格禁养的狗同时有两条规定。其一有50类大型犬,烈性犬绝对不允许养。这50类所谓的大型犬,烈性犬,包括从凶猛的藏獒,到最常见的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实际上基本涵盖所有宠物犬意外的狗

其二通常规定,身高超过50厘米,体重超过10公斤的狗,绝对不允许养。

但规定是规定,我们看到实际执行中严重走样,很多不应当养的狗,到处有人光明正大在养,这叫法不责众,搞到最后就没人管了。

2,办狗证,带狗牌,打防疫针,不得在人群密集区,人群聚居区遛狗,不得在城市重点区遛狗,必须拴狗绳……

这些规定,现实中哪一条得到真正遵守了?

没有!统统没有!

所有的规定都成了纸面上的文字而已,或者说,法律规定很好,只是没人去监督实行,到了最后,无论养狗这或不养狗者,全都不再把规定当回事了。

假如全国各地的养狗条例真的得到执行,所谓的养狗者与不养狗者的矛盾也就没有了!比如说居民区内完全不允许遛狗,拴着绳子都不行,除非是抱在怀里的宠物狗,如果真能那样,怎么可能有矛盾!

合肥某小区一居民因妻子怀孕倡议小区内养狗居民全部将狗送走,你怎么看?

合肥居民贴出倡议书,实际上是矛盾激化的一种表现。

我们在笑话合肥居民的同时,也必须正视城市养狗这个问题。这位居民做出如此举动,肯定是平时积攒了很多对于养狗者的怨恨,集中发泄而已。

我们有必要去嘲笑这位居民的所谓无知吗?

没必要啊!养狗的确是城市里的一大害,迟早会被解决掉!

严格执行法律是迟早的事,城市里全面禁止养狗也是迟早的事。至少那些属于大型犬,烈性犬,在不远的将来,肯定会从城市里彻底消失。

从这一点看,贴出倡议书的合肥市民,有一定道理。

大实话:这种行为完全是借着“大爱”的名义为自己的“小爱”谋私利,没有富贵命,却得了富贵病!

首先,我们先看一下这封倡议书的内容:

小区居民们,你们好。

最近我夫人检查确认怀孕,在高兴之余也不免有些担心。

小区中有不少住户饲养了各种宠物猫狗。

宠物猫狗对孕妇都会有危害,也会对小孩传染各种疾病,或是惊吓扑咬小孩。

前不久在长沙发生的棒打金毛的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为了孕妇和小孩的身心健康

我建议养狗的住户们请将你家的宠物猫狗在我夫人怀孕时送走

如果是在不方便,请在我夫人生产之后再接回来

但请不要在公共场合遛狗,谢谢!

同时不要投喂小区里的流浪动物,这样会招来更多的流浪动物,带来更多的病菌!

在这里我谢谢大家了,文明小区,和谐城市靠大家努力才能建设起来。

请为了大环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虽然我也不属于猫狗的重度症患者,也不养任何宠物。但是,看到这封“冠冕堂皇”的倡议书,最后还用“为了大环境”这种话来进行道德绑架,一副“小人嘴脸”跃然纸上。

合肥某小区一居民因妻子怀孕倡议小区内养狗居民全部将狗送走,你怎么看?

倡议书中说到,宠物狗和猫身上会携带很多病菌,对小孩儿和孕妇都有危害。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说在您的孩子长大之前,您都不会带他去动物园了,动物园的病菌岂不是更多?

另外来说,就算小区居民不养了,你媳妇儿还能在怀胎10月期间永不出小区啊。外边的宠物猫狗你也能管得了吗?

所以说,这种人就是属于重度“自私症”患者。凡事只是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考虑,丝毫不顾及其他人的感受。

当然,如果你真有本事的话,可以去住独栋别墅啊,那你所有条件就都能满足了。


诚然,我也承认:确实有很多养宠物的人也没有太顾及其他居民的感受,遛狗时不栓绳,宠物在小区随地大小便也不清理。

合肥某小区一居民因妻子怀孕倡议小区内养狗居民全部将狗送走,你怎么看?

但是,饲养合法宠物是每个人的权利。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私利而损害别人的利益。这就是不对的,必须予以谴责!

大家都是一个小区的,远亲不如近邻,还是将心比心的好!

对于这种倡议书,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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