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金寨路360号三楼)办理。
按照必要与简便原则,办理大病保险报销的参保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参合证(卡)原件;
3.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4.费用清单,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7.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退休职工不需要缴纳大病医保了,大病医保每年的一月份会在医疗保险账户里扣除,所以不需要在单独交纳了。
大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参保职工,必须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由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实施。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72元的标准由参保单位负担,其中县财政拨款的作为公务员补贴,由县财政负担。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年初一次性缴到医疗保险中心,由医疗保险中心统一参加商业保险公司大病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保险支付90%,职工个人负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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