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办理离婚手续,办离婚手续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法院可以判决离婚案件。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你是湖南人老公是安徽人,你如果出嫁到安徽户口转来安徽,两人结婚后,如果感情破裂你要求离婚,可向户口管辖地安徽某地人民法院起诉婚,向湖南入口迁出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
果男方户口迁移你处湖南到了上门女婿,你俩生活在一起矛盾激化,感情破裂,你要求与丈夫离婚,你可以向湖南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这样人民法院一定会受理的,向安徽男方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全国各地都有人民法院,这些人民法院都是负责处理本区域案件的。如果跨区域受理案件,那全国各地就没有必要设立许多法院了。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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