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渣土清运外的建筑工地禁止施工时段超标排放噪声,企业(含居民住宅区内加工户)固定设备所产生的工业噪声等,可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投诉。
商店、广场等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喇叭,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等,可拨打12319,向城管局报案。
车辆鸣笛等交通类噪声和鸣炮、狗叫声,家庭娱乐、装修噪声,以及群众自发组织的活动所产生的社会生活类噪声,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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