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应该想表达的是,有居住证自己作为原告是否可以在原告所以地起诉。是否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需要看具体诉讼是什么,是否可以适用原告所在地管辖。
一、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明确了可以直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的情形。如果题主属于上述情形在取得居住证且在该地区居住满一年以后可以在其取得居住证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二、依据法律推定可以由原告法院管辖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也就是说在合同纠纷(包含借贷合同)中,原被告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标的为给付货币的,由接受货币一方,如果题主诉讼属于要求对方给付货币,题主可以在其所在地进行诉讼,如果是网络购物合同纠纷,题主作为买主可以在其所在地诉讼。
综上,不是只要有居住证就可以在其居住证所在地法院诉讼。有居住证也需要在居住证所在地居住满一年,且案件属于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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