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通过电脑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在首页热点服务找到社会保险查询(证明出具),进入后,逐步点击在线办理、征缴业务查询、个人社保缴费信息,即可查询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
2、拨打合肥市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
3、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到合肥市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
4、凭本人医保卡到合肥社保经办机构或医保定点单位查询账户信息。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三)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四)工伤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
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在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参保人员(包括已经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医疗救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随单位参保的职工由单位缴纳,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缴纳。
三、社会保险信息查询、修改、确认
(一)参保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参保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合肥智慧人社”或支付宝生活号“合肥人社”,绑定电子社保卡,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使用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自助机上查询打印;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通过合肥市政务服务事项“社会保险查询(证明出具)”进行查询打印;登录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查询。
(二)参保职工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属单位申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属录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原始申报资料;属公安部门变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
(三)
参保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满30年确认,单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
安徽省社保和合肥市社保的区别:合肥市社会保障卡有个人帐户金额,持卡人可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结算,也可到药房刷卡买药。
安徽省直社会保障卡内目前还没有资金,个人帐户金额目前仍打入中国银行存折,具体打入卡内时间暂时没有确定。
持卡人可凭卡就医,读取个人信息,但不能结算,不能到药房刷卡买药。建议持卡人就诊时将原医保证和社保卡同时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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