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上申请。可直接登录当地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跳转到“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当地市)”,点击“门慢门特”进行线上申请。(提示:需要做实名认证和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线下申请。携带社保卡、身份证、相关医疗文书,市本级职工医保到本市医保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市本级居民医保到市人社局综合窗口办理。各县(市)参保人员可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一)异地就医申请
1.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应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履行备案手续后,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不能实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2.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人员在居住地选择2-3家具备异地就医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因病情需要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4.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期间,因特殊情况需再次转往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应持异地就诊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转往外地就医。
(二)异地就医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1.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后上报省结算支付中心,然后由省结算支付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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